上海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,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部省级标准化地方性法规,推动众多标准化创新实践成果领跑全国。2019年新修订的《上海市标准化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 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,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,符合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要求的,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“上海标准”标识。“上海标准”标识制度紧紧围绕有效支撑上海“四大品牌”和“五个中心”建设,支撑上海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核心能级提升。
为推进“上海标准”标识制度实施,上海设立了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,首任主任为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名誉院长沈远东教授。2021年,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获批成为“上海标准”大健康领域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价机构,负责全市大健康领域技术、产品、信息、服务等“上海标准”相关标准的先进性评价。截至2024年底,共计评价标准项目10项,其中7项获评“上海标准”。
2021年,我院成立了“大健康”标准化研究室,其主要业务包括: 大健康领域标准化相关研究及“上海标准”申报项目的先进性评价、“上海标准”获评项目的追踪评价等日常管理等。近年来,研究室牵头开展了大健康标准化发展策略研究,相关研究成果被《上海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年度报告(2025)》(简称“绿皮书”)收录,即将出版《“大健康”标准评价理论与实践系列丛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