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阐释】《灵枢·九针论》曰:“九针者,天地之大数也。始于一而终于九,故曰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,八以法风,九以法野。” 此处表明,“九”是天地之大数也。大数,即最大之数。古时八卦中的阳爻以“九”表示,阴爻以“六”表示,用以说明宇宙万物,故九与六皆为大数。
对于九针,黄帝认为它精细到无法再深入,广博到无法再向外扩展,深刻到无法再向下探索,高到不能再升华了,可谓是“可小可大可深可浅”,实在是玄妙至极。这也解释了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》中所说的“小针之要,易陈而难入”,即小针的要点是容易陈述而难于精通,这与针道的幽深玄妙密不可分。《道德经》第七十七章云: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”,针刺之道为泻有余而补不足,因此,从针道到天道,都蕴含着相同的原理。如果综合精细至极的九针理论,就可以将其概括为“一”。何为“一”?《说文解字》载:“惟初太始,道立于一,造分天地,化成万物。”《淮南子·诠言》有:“一也者,万物之本也”,表明“一”是万物的根本。所以此处九针理论“始于一”便可以理解了。